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公開招聘教師130人(附件)。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報考初中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三)報考小學幼兒園崗位要求普通高校?萍捌湟陨蠈W歷(新平戶籍考生學歷性質放寬到國民教育);
(四)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其以上;
(五)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學科)要求相符(附件);
(六)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七)在崗特崗教師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選崗、公示、聘用的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新平縣電視臺、新平縣教育網、新平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2013年6月4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辦理。
3、報名網站:玉溪人才網(www.yxrc.cn ,下同)。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打印準考證(網上通知打印及考試時間)→參加考試。
4、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交費時間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17:00。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但未交費的考生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前需交面試費50元。
5、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查,2013年畢業生符合招聘條件的可以報名,但畢業后需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
此次招聘崗位屬緊缺人才,不設開考比例。
(四)考試方式
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進行 。按學段(初中、小學、幼兒園)、學科進行,不分學校崗位。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考者的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包括所報考崗位的學科相應專業知識及教學法。筆試時間及打印準考證時間在玉溪人才網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玉溪人才網、新平網公布。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課堂教學實行無學生參與講課,面試采取抽簽確定順序,面試前一小時現場抽課題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初中、小學面試:文化學科(教案40分,講課60分);音、體、美、舞蹈學科(教案30分,講課40分,技能測評30分)
學前教育面試:課堂教學40分、教案10分、技能測評50分(唱歌、簡譜、樂器、舞蹈、繪畫)。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資格復審
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招聘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及資格復審時間于筆試成績公布時通知。
資格復審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畢業證、身份證、所在學校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13年考生),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出現考生原因棄崗,依次遞補;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綜合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體檢
擬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關于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其中學前教育崗位同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二款第6條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由縣教育局和各學校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擬聘人員的實際情況。若出現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己瞬缓细窕蜃詣臃艞壍目忌,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
(九)選崗
考核合格者進入選崗,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學校崗位。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選崗。
(十)公示
參加選崗后的擬聘人員在玉溪人才網、新平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管理
1、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教育局與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協議書》。
2、對新招聘教師,一律實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費由本人承擔),合同管理和一年試用期制度。檔案及相關組織關系等須遷至新平縣人才中心和所在學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根據《新平縣城鄉教師交流支教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新教字[2011]34號文件精神,各學校要有計劃安排相應學科教師到支教學校頂崗學習,期限不少于一學年。
五、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在縣人大、縣政協和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監督電話:0877-7771539
六、其他要求
(一)公開招聘過程中,符合回避要求的,按有關要求執行。
(二)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認真、準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三)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陸玉溪人才網和新平電子政務門戶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電話暢通。否則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七、未盡事宜,由新平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新平縣教育局:0877-7011259
新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7015696
附件: [新平縣2013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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